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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100%




今年7月1日起,区、镇级医院报销比例将下调,而社区卫生服务站则上调至100%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记者从顺德区社保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对顺德区居民基本门诊制度进行调整,其中,区级医院(含同江医院)、镇级及民营医院的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有所下调,而社区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将从原来90%提高至100%。

■调整背景

市民扎堆大医院,小医院遭冷落

  2011年7月1日起,顺德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一卡通”,该政策实施后,市民可自由在区内43家承办医疗机构及其下伸网点就诊,并按一定比例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药品目录品种从原有的650种增加至950种,报销比例从原来的100%变为按区级医疗机构(含同江医院)80%,其他医疗机构(含区属医疗机构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的比例报销。

  “一卡通”实施至今刚好一周年,顺德区社保局结合一年中运行出现的问题以及市民的实际需求,今年7月1日起,将在原来的政策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

  谈及这次调整的原因,顺德区社保局副局长刘玲表示,门诊“一卡通”制度实施的一年间,确实改变了一部分市民“有病不看、自己食药”的现状,但与此同时,“一卡通”实施后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刘玲分析说,由于实施“一卡通”后,市民可以自由选择医院看病,市民又出现了“看病专跑大医院、找专家”的现象,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冷冷清清。“实行一卡通后,群众无论大病小病都首选到区级医院就诊,造成大医院诊患者过于拥挤、轮候时间过长、门诊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等问题。而小医院却遇冷,起不到防病治病“前哨站”的作用,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刘玲表示,基于现实的问题,顺德区社保局经过专家组讨论,对“一卡通”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支付比例,同时降低区级及镇级医院的支付比例,从制度上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引导群众社区首诊,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本门诊基金使用效率。

■调整内容

社区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提高至100%

  根据本次调整的要求,2012年7月1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延伸网点的支付比例将从原来90%提高至100%。即参保人只需要负担自费项目费用,其余的医疗费用均由基本门诊“一卡通”基金支付。

  顺德区社保局医疗科科长梁立朝介绍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药物价格较以前大幅下降,报销药品目录品种达500多种,可以满足市民一般的病理需求。

镇级及民营医院

支付比例调整为75%

  而在镇级公立医院方面,由于目前全区的镇级公立医院与其原来的部分下伸网点已经分离,为体现社区医疗机构的优势,从2012年7月1日起,镇级医院和民营医院的支付比例将从原来90%调整至75%。

区级医院

支付比例调整为60%

  在这次调整中,区级医院的调整幅度最大。刘玲表示,为进一步拉大区级医院与其它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差距,引导参保人小病尽量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从2012年7月1日起,区级医院的支付比例将从原来80%调整至60%。一方面有助于缓解区级医院的诊疗服务压力,改善就诊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平衡不同层次医疗卫生资源的使用。

中草药报销

报销上限提高至6元

  除了上述的调整外,记者还了解到,为提高顺德居民基本门诊的待遇水平,倡导参保人多选择中草药治疗,促进中医技术发展,从2012年7月1日起,调整每剂中草药的报销上限,由5元提高至6元。



(编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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