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昨日(10月28日),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发布《顺德区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最高达15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平安广东”的决策部署和加强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支持和参与顺德正在开展的“雷霆扫毒”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顺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明确,凡向顺德区公安局举报本区范围内毒品犯罪线索,区内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毒品案件,查获制毒工厂缴获毒品达到奖励标准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均可获得奖励。
根据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制造毒品工场、窝点,缴获毒品的,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15万元人民币奖励。其中,缴获毒品50千克以下的,最高奖励5万元。缴获毒品50—100千克以下的,最高奖励10万元。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的,最高奖励15万元。
此外,据举报,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缴获毒品的,按以下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但个案奖励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缴获毒品200克以上500克以下的,每案给予5000元的奖励;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的,每案给予5000—1万元的奖励;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的,每案给予1—5万元的奖励;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的,每案给予5—8万元的奖励;50千克以上的,每案给予8—10万元的奖励。
对于举报的群众,公安机关将会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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