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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频频“闯禁”,一天查了91宗



电动车“闯禁”执罚已经开始,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要按规定上路行驶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通讯员林畅) 近日,交警部门正式对闯“禁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处罚。纵使如此,仍然有不少市民违规行驶。昨日(9月5日),记者从顺德区交警大队了解到,单是9月4日当天,交警就查处了电动自行车及超标车违法行为161宗。

  根据佛山2008年实施的“禁电区”规定,顺德的“禁电区”主要包括两块:佛山新城中心区域(即乐从相关区域);顺德中心区,即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及桂畔海为界线的顺德中心城区。从9月1日起,顺德正式对闯“禁电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执罚,不少违规上路的车主被逮个正着。

  顺德交警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9月4日当天,大良、容桂、乐从在“禁电区域”查处的电动自行车及超标车违法行为有161宗。其中电动自行车“闯禁”45宗、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禁”46宗,共计91宗。

  除了“闯禁”外,交警还查处了超标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23宗、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13宗、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15宗、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行为19宗。

  交警表示,如果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并在“禁电”区内行驶的,车主将面临罚款200元和扣3分的处罚。而在相同的情况下,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车主闯“禁区”则要被罚款1000元。对此,交警提醒市民,出行时要按照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否则将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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