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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普通借读生也享义务教育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湛承姝) 享受义务教育,将不再是本地户籍学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专利”。

  近日佛山市正式出台并实施《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义务教育免费对象扩大至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事实上,早在该修订办法出台之前,顺德区教育局已向区政府递交相关调整方案。如今佛山市出台该修订办法,顺德亦有望把免费义务教育扩大到全区中小学。除了顺德本地户籍学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可享受义务教育,将有更多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有机会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补助“三连涨”,更多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受益

  据了解,与佛山市同步,顺德区原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80元,初中每生每年1040元。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全市逐年上调补助标准,并连调三年。2013年,小学每生每年补助970元,初中每生每年1476元;2014年春,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170元,初中每生每年1876元;从2015年春季起,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37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2276元。

  据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介绍,由于办法从2013年春季起实施,因此对已交的春季学期学费,若未扣除相应的学杂费、课本费,学校将退还给学生;若已扣除,学校则不作退还。

  新规出台前,免费义务教育对象仅限于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对象扩展到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后,全市将新增13.5万多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免费政策。

  而由于民办学校亦在此次政策受惠范围内,佛山市将采取措施,把民办学校学生学籍全面纳入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防止民办学校出现扩招、虚报领取义务教育资金的现象。

■回顾:

顺德率先实现全免义务教育

  一直以来顺德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秋季开学时,顺德率先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小学、初中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受惠对象是具有本区户籍的学生,而且,在外地读书的顺德子弟也享受同等待遇。

  此后,响应佛山市的政策,顺德继续推进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政策性借读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如今,在顺德所有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都将有机会享受到义务教育政策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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