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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上法治教育课,50名学生零距离接触审判庭



顺职院学生一边听审一边思考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关永亮) 昨日(5月15日)下午,顺德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旁听人员:顺德职院的50名师生。这也是学生们首次从学校课堂走进现实法庭,现场听法官审理案件。

审判现场:“真枪实弹”的交锋

  当日,顺德法院审判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案件。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某在2010年6月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2年12月,在容桂华蔻居委会某处,袁某在缓刑期间,为了人民币100元的报酬,同意并帮助他人窝藏赃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056元)。庭审中,袁某及其辩护律师则认为他不知道车辆是赃车,只是帮助老乡从指定的地点将车开走,并收取报酬,不构成犯罪。

  而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袁某的5份供述材料与其他证人证言及书证物证可以相互印证,且袁某每次开车都是在同一地点,使用同一把钥匙,袁某对车辆属于赃车的事实是应该清楚的,主观恶意明显。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证,并发表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由于案件中的被告人年龄与旁听的学生们年龄相仿,同学们在现场听审过程,内心也很紧张。在听取双方的的辩论后,学生们一方面了解了案件的矛盾点,同时,更是感受到法庭现场的氛围。“真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在听审现场时,制冷专业的凌钟明同学表示,第一次感受到法庭里针锋相对的激烈氛围。他说到,以前这样的辩论现场最多就在电视剧里看到过,没曾亲身体验,这次的体验让他对法庭有了更实在的认识。

学生感受:现实的法庭是最好的课堂

  与凌钟明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同来旁听的小胡。“原来法庭是这样的。”这是听审结束后,学生小胡的第一感受。当然,相对于法庭的情况,学生们更关注被告将会如何定罪。不过,由于当日法官未对案件进行宣判,最终没有给被告定罪。

  虽然如此,但也让在场的学生很是感触。曾经担任过学院法律协会温小红同学表示,被告人还是一位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的青春、前途都可能因为犯罪而大受影响。同时,她也意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她表示,法庭其实是最好的课堂。

  事实上,这次庭审正是希望通过现实的案例,教育学生要有守法意识。据悉,本次活动是由顺德法院和顺德职院联合推出的法治教育课。前来旁听庭审的职院学生在本学期选修了法律课程,当日下午的庭审向师生展示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有助于加深学生对法律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的理解。

  与此同时,记者还从顺德法院了解到,该院计划在5月至7月,陆续推出“市民参观开放日”、“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日”、“法庭开放日”、微博直播庭审、网络民意调查等一系列司法公开活动,让市民参与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帮助市民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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