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携带货币出境需向海关申报(资料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张孝桥) 昨日(5月13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海关获悉,3-4月,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在顺德港旅检渠道先后查获19起旅客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8倍,折合人民币240多万元。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旅客应事先了解相关规定,不要超量携带货币。
据分析,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频繁的原因主要有部分旅客对境外刷卡不太了解,习惯用现金来支付出境旅游、商务活动等日常支出;带现金出境购买与内地价格存差异的高档消费品,也是诱因之一。
总而言之,旅客普遍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有关规定了解不全面,或不清楚具体的限额标准。顺德海关表示,出境旅客需了解有关出境的政策,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或广州海关网页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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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货币出入境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货币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携带人民币超出20000元则禁止出入境;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超过这一限额要填写《海关申报单》并选择海关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另外,根据现行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有特殊情况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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