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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卫星锁定“两违”,严格实行责任制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聂鹏) 昨日(12月25日),乐从镇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对位于大闸村黎湖工业区内的一违章建筑物实施强行拆除,解放被占用地2100.62平方米。

  有乐从市民反映,随着乐从镇地理位置的“升级”,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不少村居“两违”现象似有抬头趋势,而乐从镇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领导小组一直未停止重拳出击,在不久前还联合执法拆除违建上千平米。对此,顺德区政务委员、乐从镇党委书记麦连桐表示,对“两违”用地,乐从坚决打击,避免乐从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城中村”乱象。

  “一方面要坚决拆除已出现的‘违建’建筑。除与佛山新城对接的村居需要半村改造、整村改造的以外,其余村居尽量保持建筑原貌,危房除外;另一方面禁止新建。根据乐从实际情况,尝试盘活固化宅基地,借助美乐计划等,对村居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另外,借助科技手段,卫星定位锁定现有建筑位置,有效监督片区情况,并对各村居用地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个人。”麦连桐还表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人口的增多,乐从将在规划中,合理划出盖建区并完善城市住房配套,满足广大市民的居住需求。

■拆迁回顾

  据了解,昨日拆迁建筑当事人郭某于2012年11月开始进行上述建筑物的基础建设。拆迁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没有按要求停止施工,并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第三方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乐从镇“两违”整治办于2012年12月19日向当事人发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限期当事人于2012年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物。由于当事人在限期之内未能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乐从镇“两违”整治办依法组织了上述的强拆行动。

  为严肃规划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乐从镇“两违”整治办表示,将以此为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敬告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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