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陈琴琴 通讯员伍文通) 容桂幸福市场作为容桂美城行动“八个一”试点工作中的一个项目,究竟该如何实现环境提升?昨日(11月12日),容桂街道举行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签订仪式,与幸福市场业主签订了《容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对农贸市场的改造、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当日会议上,容桂市安监分局、环运城管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分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社区(村)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容桂各农贸市场投资人代表约70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容桂街道办副主任、市安监分局局长胡永峰,代表容桂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幸福市场业主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容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
会议过程中,容桂市安监分局副局长杨嘉雄就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了简述。据了解,该协议书包括了市场开办方职责和监管方职责两大部分。协议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市场的改造、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对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数量约定了最低限额,要求农贸市场在营业时间内每1000平方米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不少于1名(不包括保安员),另外监管部门提出的同一问题两次以上,但是农贸市场开办方未落实整改的,监管部门可向市场开办方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的意见。协议中还要求幸福市场开办方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硬件设施改造、对租金的涨幅约定了相关限制标准、对物业维修基金提留进行了约定,保证市场内经营、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更新改造。
容桂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罗厚光指出现阶段容桂农贸市场的现状以及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改造与“美城行动”的必要性,而这次协议书对提升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物价稳定、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要求,整治专责小组要立即开始对辖区内所有市场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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