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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爱车“吃错油”了!杏坛市监及时出手→


机油,即发动机润滑油

开车的市民都知道

定期要更换机油对车进行保养

但在保护爱车时,要把眼睛睁大点

你为爱车加的指定机油

是否真的是你花钱购买的牌子?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全力维护全市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杏坛市场监督管理所

聚焦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查办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


近日,杏坛市场监管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发动机油包装、容器商标侵权案件,依法扣押涉嫌侵权的发动机油塑料瓶2000个以及带有侵权标识的标签1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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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塑料五金制品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时,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该企业员工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发动机油塑料瓶的生产与销售活动。深入仓库检查后,更是发现了大量印有某知名品牌商标及“车辆特定专供发动机油”等字样的机油灌装塑料瓶,嫌疑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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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不能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合法授权文件,进一步证实了其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企业涉嫌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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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杏坛市场监管所已对该案正式立案调查,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针对该企业生产行为可能只是生产制造假冒伪劣机油环节的一环,杏坛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完善案件查办有关证据链条,及时移交相关线索至相关部门。


接下来

杏坛市场监管所将持续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

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编辑:黄柳冰

来源:杏坛市监所、水兴杏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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