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综合消息 4月19日,杏坛镇拆迁办公室对已收取拆迁补偿款却未按时自行拆除的曾某、潘某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确保高富路的各项工程按期完成。
当日上午,杏坛镇政府多个部门派出了约110人,由镇拆迁办公室牵头,分成两组,分别来到南华村和安富村拆除了拒绝自拆的曾某和潘某的房屋。在安富村新村26号潘某的房屋前,拆迁工作人员首先确认了该屋内是否有人居住、是否已断电断水等情况。进屋后,他们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并请司法人员负责公证。随后,他们又组织施工人员将所有物品搬离房屋,放置于一辆大货车上,以备所有人签收。在这些前期工作顺利完成之后,司机开一台钩挖机和20多名施工人员对潘某房屋实施了强拆。杏坛镇综治信访工作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取证。
据了解,当日,高富路沿线被拆的潘某房屋占地面积约65平方米,单层砖瓦结构,无人居住。2010年3月1日潘某签订了拆迁协议,同年3月25日收取了拆迁补偿款,协议条款规定同年4月5日前自行拆除房屋。被拆的曾某房屋占地60平方米,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无人居住。2010年3月1日曾某收取拆迁补偿款,协议条款规定同年3月21日前自行拆除房屋。因上述两处房屋均逾期超过一年没有自拆,故杏坛镇拆迁办公室依照法律和拆迁协议实施了本次拆除行动。
(编辑: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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