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为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工作要求,3月21日下午至3月23日上午,乐从市监所对进口水果、进口食品经营单位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检查进口水果经营单位34家、进口食品经营单位5家。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相关单位的经营进口水果进货情况,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做好索票索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是否落实开展进门三件事,是否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管理等情况。
经查,被检单位从业人员均已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但进门三件事未落实到位,对货物的索票索取工作也落实不到位。执法人员向被检单位派发《乐从镇进口水果经营单位防疫工作指引》、《进口食品经营单位防疫工作指引》共39份,指导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自觉提高防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落实做好索票索证和各项防控措施,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测温点,要求进店顾客配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和场所卫生防疫,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下一步,乐从市监所将继续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强化监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筑牢疫情防线。
编辑:梁敏贤
来源:乐从市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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