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近日,乐从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投诉。该消费者称,在某商店以每张15元的价格购买了30张邀请函,合计人民币450元,表示商品售价过高,希望商家能够退还一部分货款。
在接到投诉后,乐从消委会马上开展调解。经沟通得知,消费者在某商店看中了一种邀请函,售价为18元,在付款前,商家已告知该邀请函属于高级用途,售价较高。经协商,双方以每张15元的价格成交,合计450元。
调解人员认为,在这次的案例中,消费过程清晰,商家已经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尽了告知义务,并且在交易完成前再次提醒消费者,并不存在过错。而消费者经过讨价还价后再决定购买,该消费过程公正、公平、合理,消费者应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
据了解,在日常的消费调解过程中,偶尔会遇到上述类似的消费者过度维权的情况,如天价索赔、知假买假等。乐从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切勿一不小心自讨苦吃。(蔡珮恩 通讯员/梁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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