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放“痛经假”,律师说实施不容易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钟柳梅) “每次大姨妈来,总是能让我生不如死一回,应该给女生放经期假!”、“证明得来,都已经痛完了……”、“最好三天假”……广东拟放“痛经假”,你知道吗你知道吗?顺德网友可是讨论得沸沸扬扬了。
日前,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
人性化的制度有那么一点不“完美”——去医院开得了证明还上不了班吗?
“送审稿”中规定,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
饱受痛经折磨的网友“幼儿园毕业生”看到这个消息显得很是兴奋,“每次大姨妈来,总是让我生不如死,应该给女生放经期假”!网友“玉玉妈咪”则说到,让那些痛经的确严重的女同胞可以享受的福利,也是不错的。网友“2小姐”感叹法律关怀让“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温暖了一回。
不过,在关注到1天带薪休息的“痛经假”之余,也有人留意到必须要有医疗机构证明。对此,网友表示有些不理解。网友“2米马拉松”直言,“靠谱么?证明得来,都已经痛完了……”。网友“秘密专卖店”则认为,谁会向世界暴露自己的隐私,批假的经理是个男的,好意思请么?
尽管如此,顺德大部分网友还是对此新规充满期待。网友“带我飞”甚至有点异想天开了,她期待“最好三天假”。
“大姨妈”来了是张嘴就能说的“小秘密”吗?——宁愿忍着算了!
据了解,199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不过,顺德城市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无论是企业还是妇产科医生,都鲜少遇到女职工关于经期请假、开证明的情况。
有妇产科医生表示,患重度痛经的多是未婚未育的女性,可能出于“难为情”或保护隐私等多方面考虑,宁愿忍着也不愿意来开证明。
何小姐是办公室行政人员,常年受到痛经的折磨,“大姨妈”来的时候就直冒冷汗,差不多要昏厥的感觉,“经期不准时,说不定哪天就来了,所以办公室备着暖宝宝和止痛药。”何小姐说,当“大姨妈”光临时便非常纠结,因为上司是男的,请假又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趁有空的时候到厕所蹲着缓解痛苦,或者伏在桌子上休息一下,“忍忍就算了”。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饶经理认为,把“痛经假”纳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对女性的尊重,说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了,这也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一旦正式颁布,作为企业他们也会严格遵守和执行。“之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如果有女职工果身体不适,会让她回去休息几个小时,也可以利用‘带薪休假’。”
看似是为女性谋取福利,不过律师说:实施不会太顺利
作为一名女性,同时也是一些企业的法律顾问,“痛经假”的消息一传来,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梅就关注到了这个信息。
施梅说,早前就有相关的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不能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现在广东省把“痛经假”纳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广大妇女谋福利,本该是好事一桩。但她却认为“痛经假”的实施,并不会太顺利。
首先,例假毕竟属于个人隐私,有些难以启齿,有哪个女性愿意讲出这些“小秘密”,即使真的很痛,可能也是请病假;其次,痛经的的程度怎么界定?作为一名女性,施梅相信很多女人来例假都会觉得“不舒服”,但怎样才算“痛经”,甚至痛到不能上班?最后,现在连“带薪休假”在企业都难以兑现,现在再增加一个“痛经假”,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降低了女性找工作的优势。企业是讲究效率和运营成本的单位,这种不好界定的假期,实在是不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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