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秋季新学期开学日
为保障广大学子在校“舌尖上的安全”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各镇街市场监管所
在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开展
2024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行动
全力守护师生饮食安全
行动开展以来,顺德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882人次,区、镇两级共检查学校食堂(含托育机构)361家次、校外供餐单位10家次、大宗食材供应商9家次、校内食杂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69家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138家次,发现风险隐患共69个并要求落实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19家次。
除此之外,对于暑假期间5家新建、6家办理变更的学校食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区市场监管许可技术审查中心提前进行建设指导以及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确保新建/变更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设备合规合标。
高位推进检查工作
督促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准备到位
开学前一周,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冯剑诗,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振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显强,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艳,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何小林等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大良、容桂、北滘、均安等镇街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及食材配送单位开展秋季开学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提前开展现场指导核查
保障新建/改建学校食堂顺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助力新(改)建的学校食堂在开学前达到食品安全经营安全要求,顺利投入使用为学生供餐,区市场监管许可技术审查中心自2024年8月以来对全区11家新建/改建的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建设指导以及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助力以上食堂在开学前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个学校饭堂进行证前指导及全方位现场联合“会诊”,“量体裁衣”根据学校食堂的具体情况提出多项整改建议,确保食堂能在9月开学前合法合规取得食品经营资质。
如为保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新校区食堂顺利投入使用,乐从市场监管所一是提前介入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与规划阶段,通过细致审查与实地调研,结合专业意见,对食堂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
二是组织食堂后厨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与指导,确保每一位后厨人员都能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与技能。
三是开学前夕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参与校方现场试餐活动,对餐品的口味、营养搭配及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四是配合现场核查组对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餐具消毒、原料储存、操作程序等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核查,对学校提出专业完善建议。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水平
组织开展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培训
8月26日,顺德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召开了2024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议。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分别对各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强调一定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对存在抽检不合格和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
开展多轮次联合大检查
全力护航开学季食品安全
8月中下旬,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行动,对中小学、高等院校、托育机构、配餐公司与食材配送企业落实“全覆盖”检查。
行动重点针对学校食堂、托育机构食堂与配餐公司是否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是否按要求配备“三防”设施设备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及时清理仓库库存食材、是否正确进行食品留样、是否及时对食品加工环境和仓库进行清洁等情况;特别针对食材配送企业的车辆管理、配送与配送单信息、随货证明文件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学校立即整改,同时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营造绿色节约的校园餐饮文化。
食品安全
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特别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童
更是头等大事!
@顺德区内学校食堂负责人
区食药安委提醒您
下面这些食品为学校食堂禁食食谱
千万不能忘!
(一)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中专中职学校)不得制作以下食物:
1.冷食类食品
烧腊熟食、“白切鸡”“手撕鸡”、沙拉(包括水果和蔬菜沙律)、凉菜(凉拌木耳、花生、海蜇等)等。
2.生食类食品
各种水产品刺身(如鱼生、虾生、象拔蚌刺身等)。
3.裱花蛋糕
如水果蛋糕、奶油蛋糕、巧克力蛋糕等。
4.热食类高风险食品
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五指毛桃汤、三明治。同时谨慎制作葫芦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
① 发芽的土豆
②鲜黄花菜
③四季豆
④野生蘑菇
⑤五指毛桃汤
⑥三明治
(二)采用供餐单位形式供餐的,学校不得订购上述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三)高等院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经营,非经许可以及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四)学校(托幼机构)原则上不得以“生日会”“大食会”的名义外购食品,举行集体性聚餐。如确有需要,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并避免订购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寄宿制中小学需设置小专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编辑:邹建华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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