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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无口罩?顺德区曝光三宗典型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维护民生物资商品及口罩等疫情医药物品市场秩序,组织价格和质量专项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月29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曝光近期三宗典型案例。


  日前,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向各行业经营者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1月21日,区市场监管局就向全区所有的药店经营者发送价格提醒告诫短信1740条,并于当天约谈顺德区11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9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提醒告诫各药品经营者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做好长期和肺炎病毒疫情抗战的思想准备,确保顺德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供应、价格的相对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1月26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发改局组织区保障农产品和消毒液供应工作会议,召集全区大型连锁商场10余家进行约谈,提醒告诫各商场经营者要积极筹措货源,保证供应,并且做到合理定价,稳定物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截止1月28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71人次,检查主体371家次,进行提醒告诫403次,已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立案4宗,其中3宗为口罩等防疫用品,1宗为猪肉价格。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密切监测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药品和米面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情况和价格波动,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稳定。


案例一 陈村某药店涉嫌捆绑销售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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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某药店哄抬物价被立案调查


  1月24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位于陈村的某药店经营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有把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捆绑销售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利用其他手段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容桂某药店涉嫌销售“三无”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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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无口罩?处罚!


  1月24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位于容桂的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未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和质量标准的“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识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龙江猪肉档涉嫌哄抬猪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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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某猪肉档哄抬物价,被立案调查


  1月28日,有群众向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龙江镇龙山市场一猪肉档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经现场核实,该市场肉档黄姓经营者销售的瘦肉、排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且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进货价格票据。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哄抬猪肉价格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告诫相关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相互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能恶意囤积、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等。针对经营者不遵守上述相关规定的,最高可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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