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强制推销燃油宝,消费者可维权
“来一瓶燃油宝吧,可以清发动机积碳的。”加油的时候,想必不少市民碰到工作人员这样推荐吧!告诉你,碰到强制推荐消费时,消费者可以采取措施进行维权。近日,容桂消委分会就分享了几宗消费案例。
市民梁先生反映其到某加油站进行加油时,店员向市民推销一款汽油清洗剂,市民拒绝后去了厕所,其后回到车内时发现加油站人员私自将该款汽油清洗剂加到市民车内,其后要求市民给400元清洗剂的钱,市民认为商家的行为是强制要求市民消费,市民曾与加油站协商退款,但遭到拒绝。
市民陈小姐也碰到相似情况。陈小姐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没有经陈小姐同意就将两支汽油清洁剂倒进了来电人的油箱,并且一定要陈小姐支付200元费用才肯让其离开。
而石先生反映去加油时,加油人员讲油箱气压高,要加燃油宝,刚开始说40元一瓶,然后就直接加了4瓶,但是实际其新车根本无需加。
对此,容桂消委分会表示,适度地给车辆加燃油宝是合理的,但加与不加是消费者自愿行为,不能强行推销。如发现工作人员偷偷在加油车辆油箱盖内侧贴上“建议使用燃油添加剂”的标签,借故推销燃油宝,或者在消费者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加入燃油宝,这种推销行为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一定要采取措施进行维权。
同时,容桂消委分会介绍称,燃油宝是燃油添加剂的一种俗称(也被称为,汽油添加剂或燃油添加剂),是为了弥补汽油在某些性质上的缺陷并赋予汽油一些新的优良特性,具有清洁系统积碳、提升辛烷值等功效。“燃油宝”分两种,一种是清洁型“燃油宝”,另一种是养护型“燃油宝”,一般来说,新车根本不需要燃油宝,车子行驶5000-10000公里,来一个养护型的即可,如果汽车开久了,感觉动力不如以前,那么可以加一瓶清洁型的“燃油宝”。
所以消费者不要盲目的跟风,若使用不当那就不是养车了,而是在毁车。同时不要贪小便宜去买低价货,如果因为加了“假燃油宝”而导致发动机损坏,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买燃油宝要去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单位。(陈琴琴 通讯员吴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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