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遇到离职难题怎么办?(资料图,图文无关)
“当初我就是因为看中了这家公司上下班时间合适,才选择来这里工作,不曾想工作一个月之后发现公司加班是常态,我刚刚生产完,照顾孩子很不方便,想提出辞职,老板却不批……”近日,网友“脆卜卜”在顺德城市网论坛发帖分享了朋友最近遭遇的离职烦扰。
“除非你找到其他人来顶替你的岗位”、“你不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人”……据网友“脆卜卜”透露,公司老板总是以各种无理理由拒绝他朋友离职的申请。
年底了,想必很多人都有辞职换工作的打算,不过员工提出离职时,有些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不批。有的公司打感情牌,说舍不得你走不批。有的说在还没有找到新员工顶替你的职位之前,你是不能离职的不批。有的说公司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培训你,你学会就走人太不仗义不批等等,难道普通员工在面对公司不批离职书的时候,就真的只有不要工资自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网友“蚕食而空”问道:“如果辞职到期了,公司不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该怎么办呢?”
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部门视情节轻重向社会公布或处以罚款处理。
对此也有网友表示:“举报根本行不通,我就见过有人辞职公司就是不批的。”那么在实践中,是否有些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还未满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如果劳动者强行离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公司可以通过设定风险违约金的方式来降低项目风险,而不能通过限制劳动者的辞职权来转嫁风险。
“离职也包含了不少学问”网友“老城电车”表示:“大家在离职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用人单位离职时的无理刁难,不要委屈求全,更不要盲目讨薪。”(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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