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刘春富等群众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近日,顺德区见义勇为授奖仪式分别在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伦教派出所举行,为刘春富等6名群众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英勇救助危难群众的感人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
昨日(6月27日)下午,顺德区见义勇为授奖仪式在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举行。顺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峰同志宣布了顺德区人民政府评定刘春富等4名群众救人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授予其“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的决定,并与勒流派出所领导为4名群众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并奖励合计14000元,同时对他们救人时英勇表现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刘春富等人表示,救人行动是本能反应,以后会继续努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
据了解,2017年9月底,一名女士在龙江镇某小区门口被一男子持刀抢劫。这一幕正好被该小区的保安刘春富看到,情况危急,刘春富挺身而出,只身与歹徒搏斗,在被歹徒用脚踢伤后仍不放弃。小区另外两名保安高训强、蔡志新和一名路人胡然耀发现后,也不顾危险,合力将嫌疑人抓获。
而在6月25日上午,顺德区见义勇为授奖仪式也在顺德区公安局伦教派出所举行,授予陈春亮“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以表彰其5月11日英勇救助五名落水群众的感人事迹。
陈春亮英勇救人事迹发生于5月11日,当日17时许在伦教羊大路附近路段,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小轿车失控撞破路边护栏并冲进了鱼塘,整车迅速淹没在水里,车上有多人被困。途径该路段的陈春亮见状,立即停车并跑到鱼塘边查看,当听到车里的人不停地大声叫救命时,他马上安排同行人员报警并二话不说跳入水中实施救人行动,先后将车内2个小孩、3个成年人救出。陈春亮同志的感人事迹发生后,得到了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同志等领导的大力点赞,并被中央、省、市、区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陈春亮亦荣获了2018年第一季度“最美佛山人”称号。(黄婷 通讯员:庹鹏、严俊明、谢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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