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争议焦点“案涉房屋是何时交付给原告的?”展开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此次旁听的案件契合了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纷争频发等现象,非常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对规范市场交易、预防纠纷发生起到积极影响。”代表委员们纷纷说道。昨日(6月25日)上午,顺德法院2018年“开放法院·阳光司法”活动启动暨容桂法庭开放日,以及座谈会在容桂法庭召开。活动邀请顺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容桂街道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庭审旁听和座谈会两个部分。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据介绍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由被告将案涉房屋作价168万元出售给原告。
2017年8月27日,因按揭、税收政策等原因原告、被告双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贷款、赎楼及过户事宜,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在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首期款30万元。被告收到银行按揭款项两个工作日内按原购房合同房价进行多退少补。
法庭调查围绕争议焦点“案涉房屋是何时交付给原告的?原告对于支付时间是否存在过错?原告或者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展开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代表委员们听取庭审
庭审结束后,顺德人民法院院长万选才、容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唐天培、容桂法庭庭长廖亮等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廖亮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介绍了容桂法庭的近期工作情况。
对此,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本次法庭开放日活动的开展,让大家对司法活动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同时,对法院在依法履职、维护辖区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肯定,并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党建工作、普法宣传等方面向容桂法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顺德区人大容桂街道工委主任柯昌松认为,容桂法庭扎根基层、立足容桂,为容桂的“依法治街”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人大代表郭凤雯认为,法院可以通过加强“三官一师”的建设以及对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的培训,来提高基层矛盾调解的成功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万选才表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体顺德法院人的努力目标,但目前法院的工作仍存在案多人少、相关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健全等困难。今年是顺德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全体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这场决战之中,但执行难并非是凭法院一己之力可以解决的问题。
万选才认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到法院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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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起,顺德法院已连续八年开展“开放法院·阳光司法”活动,旨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构建更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活动下设“法院开放日”和“人民法庭开放日”两个栏目,再针对不同群体,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公开日”、“市民开放日”、“学生小记者采访日”等活动主题。通过与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活动被评为佛山市首批657普法(法治化)品牌,顺德法院也因此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此外,顺德法院通过多种措施、多种渠道,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显现在阳光之下,实现司法公开最大化。除了采取法庭开放日、巡回法庭、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座谈等形式外,还在顺德法院官方网站增设“审判流程查询”、在执行网增设“执行信息查询”栏目,并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实现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袁永 通讯员邱霖静、李舒婷、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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