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广大市民请遵守相关规定(资料图)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为确保市民欢度节日,近日,顺德区公安局在“百日强基”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400余公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月22日上午,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接到举报,称乐从镇大罗村某市场附近一士多店有人售卖烟花爆竹。乐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该士多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张某(女,56岁,顺德人),并在其住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00余公斤。“这么大量的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民警表示。
据悉,张某经营士多店多年,眼见快到春节,就想着进一批烟花爆竹售卖发点新年财。张某还将“仓库”设在家中,平时在店铺里遇到有客人需要购买再回去拿出来。结果整批烟花爆竹基本没卖多少,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批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缴。
据统计,今年以来,顺德区公安局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10余宗,行政拘留15人,收缴烟花爆竹1100多公斤。民警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运输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可以处五日以上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文宁 通讯员庹鹏、吴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