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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峰山公园停车区拟定收费,宠物入园需同意



每逢节假日或举办大型活动,停车已成为顺峰山公园的一大难题


  最近,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顺德区东部片区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受托起草了《佛山市顺德区顺峰山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制定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对外征求公众意见(详细点击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顺德区顺峰山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顺德城市网注意到,该办法明确规定,公园周边的停车区域将由公园管理机构会同公安交通、规划建设等管理部门进行划定,并由物价部门核准收费,同时在公园内溜放猫、狗等宠物需要经过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服从公园管理机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区域和时间进行。

公园周边停车区将由物价部门核准收费

  据介绍,顺德区人民政府将成立、指定或委托有关部门作为顺峰山公园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具体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一切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入公园;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任何船只不得进入公园水域。

  同时,公园周边的停车区域由公园管理机构会同公安交通、规划建设等管理部门进行划定,并由物价部门核准收费。
公园管理机构应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根据需要建设停车管理系统和智能停车设备、实施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和设备的总供应量和周转率,积极引导和调节停车需求。

  该办法还指出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应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大众服务为主,主要包括无明火餐饮服务、零售服务、交通服务、游览服务、游艺服务等。经营项目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可实施特许经营,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园配套服务领域,提倡配套服务项目品牌化连锁经营、整体打包专业化运营模式。

  公园配套服务项目自主经营收入以及租金、特许经营管理费、停车费、资源使用费等收益,由顺峰山管理机构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款项,应当专款专用于公园的日常运营维护、保护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猫狗等宠物未经公园同意不能随意出入

  在顺峰山公园内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市民带猫狗等宠物入内游玩,有时甚至还能在地上发现宠物的排泄物,严重影响公园卫生和形象。不过,日后顺峰山公园或将不会再出现这种现象,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公园内溜放猫、狗等宠物应当经过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服从公园管理机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区域和时间进行。不服从公园管理和安排的,公园管理机构有权立即制止、拒绝入园或劝导离园。

  除了宠物之外,在公园内放风筝、扎营,其他影响游园秩序或应当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的行为都需要经过顺峰山公园管理机构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此外,该办法还禁市民在公园内进行下列行为:

(一)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供排水设施等公共设施;

(二)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垃圾、香烛等物料,生火、烧烤、野炊;

(三)在树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

(四)攀爬、折损、钉挂、拴绑树木、竹木等植物,践踏、采摘花草、果实;

(五)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悬挂重物、挂吊床、插挂标牌旗帜等物品;

(六)随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丢弃、倾倒、散落垃圾、粪便、废杂物;

(七)擅自在公园内放生、放养或饲养、圈养各类禽畜、动物;

(八)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悬拉横幅;

(九)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网具等方法进行捞捕;

(十)以任何方法猎捕、杀害各类动物;

(十一)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举行焰火晚会;

(十二)公园内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行为(不得超过:白天60分贝,夜晚50分贝);

(十三)擅自运输、携带外来动植物物种、带病虫害或者有污染的动植物以及其他物品、包装进入公园;

(十四)在公园内河道、湖泊、山溪、蓄水设施等水域中游泳或下水捞捕、嬉戏;

(十五)霸占景点或者摄影取景位置,乱摆乱放桌椅等物件;

(十六)在公园内进行食品展销、游商兜售、占卦算命、乞讨卖唱、动物表演等行为;

(十七)在公园内河道、湖泊、山溪、蓄水设施等水域进行垂钓;

(十八)其他损害景物景观、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及公共设施的行为。(潘美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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