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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封告诫函,“双11”消费环境好些吗?



双十一将至,无论是商家还是市民都很兴奋(图片来自网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维俊) “我的支付宝早已饥渴难耐!”“双11”还未到,顺德的“剁手族”们是否已经按捺不住了?昨日(11月4日),记者从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双11”期间电商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目的是针对“双11”购物旺季,营造“双11”期间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价格纠纷。

  “历史最低价”、“特价xx 元,仅此一天”、“直降xx元”,“双11”还未到,但是关于“双11”降价、打折、优惠的信息早已铺天盖地卷来,真可谓来势汹汹,充斥着消费者的眼球。

  “我早已经看好了一款手机,就等‘双11’了!”作为时尚一族的顺德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策划小夏对“双11”早已期盼已久,还想趁次机会为即将到来的冬天买一些“靓衫”,“想想就是美美哒!”

  “就怕网上的一些商家做虚假优惠折价,优惠折价不实,打折前的价格高于原价。”小夏虽然很想买东西,但是她也有着自己的一些忧虑,因为在这之前她曾遇到这样的问题,有一件商品,标示“五折特惠199元”(即折前价398元),实际上促销活动前七日的最低成交价格为299元。

  “就怕一些商家喜欢钻空子,抓住消费者不清楚行价的弱点,从而在这样的节日里做文章。”市民邹先生也比较担忧这一点,他觉得很多网上所谓的“专柜价”、“淘宝价”价格都和平时出入很大,根本就不敢购买。“这些商品的价格是否真实,值不值得信赖,需要监管部门来做监督。”邹先生说道。

  对此,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双11”期间电商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目的就是为了针对“双11”购物旺季,营造“双11”期间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价格纠纷。

  《告诫函》提到,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希望经营者自觉自查自纠,规范日常价格行为。该局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从重处罚,并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1.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不符合法定“原价”要求,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现已明确规定,“原价”是指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2.虚假优惠折价,宣称的优惠折价不实,打折前的价格高于原价,如标示“五折特惠499 元”(即折前价998 元),实际上促销活动前七日的最低成交价格为599 元。

  3.使用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或标示的相关价格信息与实际不符,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行为,如“大虾38 元”(未标明计价单位),“历史最低价”、“特价xx 元,仅此一天”、“直降xx 元”等价格标示与实际销售情况不符;

  4.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的行为,如虚构“市场价”、“专柜价”、“淘宝价”等价格信息;

  5.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行为。

■温馨提示:理性消费

  1.查看网站资质,选择有信誉的商家。网上购物时,充分了解商家的信誉、客户评价,首选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品牌官方店铺。要查看该电商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即ICP号)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按规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在网上显示告知消费者。

  2.小心“美图”陷阱。商家展示的宝贝图片往往经过一定程度的美化,为避免收到的商品“货不对板”,消费者应该留意图片中商品颜色、外观、比例是否符合正常感观,是否有经过修图的痕迹,可以通过商品评论中的买家上传的图片,或在网上搜同型号的商品图片进行多方比对。同时要关注商品规格、性能、尺寸、材质等客观指标,对商品有个更全面客观的认识。

  3.提前了解,货比三家。“双十一”有些商家为了满足电商平台促销的折扣要求,又不想亏本,会提前一段时间调高价格待“双十一”时“打折”,实际优惠程度并不大。消费者最好提前对喜欢的商品的价格进行全面了解,不单是在网上货比三家,也要注意和实体店做对比,避免掉进折扣陷阱。另外要所购商品的各种信息,包括所购商品的名称、性能、价格、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以及退、换货方式、服务承诺等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贪图商品价格便宜盲目购物,对于比市场价格异常偏低的商品,一定要谨慎购买。

  4.看清购物规则。“双十一”期间各个商家都推出了优惠券、代金卷、抽奖等优惠活动,消费者参加这些优惠活动前一定要看好活动规则,仔细研究是否存在限制条件和使用门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

  5.先验货再签收。在收到包裹时,开箱验货再签收,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务员或快递公司反映,拒绝签收,并拍照存证以备日后维权。

  6.保留消费凭证。付款方式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信誉度高的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最好使用电商平台承认的方式与卖家联系、保留协商记录,并索要、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备有需要时据此维权。

  7.了解“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无理由退货规定是7天内,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以下“4+1”类商品明确不退,分别是: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除了这四类商品之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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