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利荣聪 通讯员吴明) 本来是案件的受害者,却采取非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被警方捉获。近日,乐从发生的两起被侵害人“变身”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值得引人深省。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8月底,唐某(女,21岁,湖南人)、杜某(男,22岁,四川人)在乐从某酒吧喝酒,中途有事欲离开,但被男子钟某拦住要求继续喝酒,杜某不愿留下遂被钟某朋友用手打了几下。后来,杜某越想越气,觉得无辜被打,一定要讨个说法。
数日后,杜某、唐某将钟某带至某KTV,用塑胶碟子击打钟某,并拿走钟某的手机、证件、银行卡等财物,索要8000元“赔偿费”。钟某不肯,后被唐、杜两人带至乐从水藤在恫吓下签下欠条并遭限制人身自由。钟某报警后,民警随即将唐某、杜某抓获归案,现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而在9月6日,有事主在乐从某网吧被盗一台手机,网吧视频监控显示是一个男子趁事主在电脑前熟睡时将其放置在桌面的手机盗走。民警随后于9月11日将其抓获。
经了解,该盗窃嫌疑人刘某是因为当时经过事主身边时想起不久前自己手机也是在网吧上网睡着被盗,心生不忿,于是实施盗窃妄图挽回自己损失。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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