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高速路上十个月竟暴力冲卡41次(图片来源于网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罗浩) 日前,顺德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一男子石某为了逃避高速公路费用,先后41次以强行冲卡的方式,在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多个收费站出口实施冲卡逃费,造成收费站近3万元的经济损失。
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法院获悉,30余岁的石某以从事个体运输为业,2013年10月底,石某驾驶一辆深圳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深圳去往顺德,在经过碧江站时,石某产生了逃费的念头,遂趁收费站工作人员不注意从军警车道迅速驶过。直到2014年的8月初在南丫站最后一次冲卡,石某一共作案达41次。2014年9月初,民警在深圳市盐田区将被告人石某抓获。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收费站监控记录清晰地记录了石某的冲卡行为。石某坦白,他一般通过跟在其他车后面或走军警车道的方式达到逃费的目的,其间有5次冲卡时撞断收费杆。每次冲卡后,高速路入口领取的智能计费卡也被他扔掉。
顺德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故意非法损坏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案发后已赔偿受害单位损失及补交通行费,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另据了解,顺德公安于2014年年底开始加大对于冲卡逃费行为的打击力度,顺德法院今年已受理三起类似案件,除本案外,另两起案件均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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