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资讯 > 本土速递 > 社会万象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为改资料入户,妈妈网购“出生证”



网购假出生证为女入户被识破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梁晓茵、陈秋沌) “双十一”前后,网购是热门话题,今日(11月12日)上午,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陈村公安分局获悉一件奇葩网购事件:一名妈妈为给女儿上户,网购一张“出生证”。

  2014年11月6日上午,陈村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接待了一位为女儿办理出生入户的市民潘女士。在审批材料过程中,户籍民警凭着工作经验发现该女士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手感不对,仔细观察该证明纸质粗糙、编号字体无立体感,摸起来无凹凸感,怀疑是伪造的出生证。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以“小孩2012年出生至今未入户,要核查其女儿有否在其它地方入户”为由,暂未为潘女士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民警随即联系上该开具医学证明的医院进行查证,发现该编号出生证与医院签发的信息基本一致,但新生儿姓氏不同。

  当日下午,民警通知潘女士前来办理出生入户。当民警问她办理该出生证需要多少钱时,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一直面带笑容的潘女士当即面红透了,但她还故作镇定,理直气壮的回答民警说,孩子在医院出生后,医院就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是不需要额外付钱的。当民警再次问及她女儿2012年出生,缘何现在才办理入户时,潘女士眼看再无法圆谎,只得如实交待使用假出生证为女儿办理入户。

  据了解,潘女士2012年计划外生育女儿,今年7月份缴纳社会抚养费,8月份到女儿出生的医院新领出生医学证明。当时她填报给医院的资料是女儿跟其姓潘,但当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回家后,丈夫凌某强令女儿随父姓。之后潘女士再次到医院希望换领一张女儿随父姓凌的《出生医学证明》,但院方称证明一经开出签收,就不能更改资料。潘女士于是在网上找到一名制贩假证的卖家,并按提供的资料购得一张假出生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针对潘女士的情况,民警表示,其实她只要按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正常入户,再按相关流程在户政窗口申请为女儿改名即可,弄出如此“闹剧”大可不必。考虑到潘女士主动承认错误,承诺依法按正常手续办理入户,民警对她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将她提供的假“出生医学证明”予以没收。目前,民警正对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来源作进一步调查。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弱冷空气带来高湿度,或让人感觉不舒服
下一篇:乐从有爱!青年企业家成立基金助学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