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邱霖静) 小雷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玩耍中受伤最终造成十级伤残。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顺德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承担10%的事故责任。
缘起
参加学校春游,意外受伤致十级伤残
顺德城市网记者昨日(10月16日)从顺德法院获悉,小雷今年11岁,是顺德区勒流某学校的学生,2013年3月6日,学校向全校学生发放了《关于组织学生春游的通知》,刚满10岁的小雷收到通知后就回家将通知交给了父母,母亲牟某在回执中签名同意小雷参加学校的春游活动,这是自2012年起,小雷第二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
2013年3月12日,学校召开全体师生会议,强调了春游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教育等问题。同年3月14日,小雷班级月35名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到番禺春游,2名老师负责照看小雷的班级,却不想在玩滑梯的时候,小雷因为滑到滑梯底部的时候用手扶地面,导致手部受伤。小雷受伤后,学校的老师及景区工作人员将小雷送往附近的番禺南沙第一人民医院医院救治,并通知小雷的家长。经过初步诊断后,决定将小雷送往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7天。
经诊断,小雷的伤情为右尺桡骨中下段骨折,共产生医疗费4231元,医疗费已经通过旅游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支付。出院后,医生嘱咐小雷要全休一个月、继续石膏外固定、门诊定期复查、不适随诊。2013年10月28日,小雷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还需7500元。
纠纷
学校被告上法庭,辩称并不存在过失
2014年2月19日,小雷的父母向顺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雷的学校赔偿小雷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鉴定费住院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94130元。
法庭上,被告学校辩称原告小雷的受伤是由于小雷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学校并不存在过错与过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履行了安全教育的义务,事故发生后,学校采取了及时、适当的措施避免了伤害的进一步扩大。事故发生后,学校也第一时间将小雷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其家长。在此过程中,学校不存在任何过错和过失。
判决
学校未能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应承担损害责任的10%
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雷是在参加被告学校组织的春有活动期间,因小雷本人自身的行为导致了侵害结果的发生。小雷在受伤时已年满十周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雷对于玩滑梯的行为已经具有足够的支配能力。且小雷每年都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已经知悉外出活动的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因此,小雷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较大的责任。
被告学校作为组织者,较好地履行了安全教育的职责,且事故的应急措施处理得当,较好的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但原告所在班级约35名学生参加春游,却仅有2名老师负责照看学生,被告学校在人员安排的工作方面有所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疏忽,具有一定过错,被告学校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较小的责任。故认定学校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10%。
2014年4月14日,顺德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学校向原告小雷支付赔偿款7435.3元,并驳回原告小雷的其他诉讼请求。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