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王卉林 通讯员陈志勇) 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狗,但不久之后就突然发病死亡,到底小狗是有病在先还是后来生病死亡?最近,家住大良的杨小姐向大良消委会投诉了她买狗的经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重要成员,但不是每个人的购买宠物经历都那么愉快。近日,大良消委会就接到市民杨小姐的电话反映,其于8月26日在大良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狗,购买时小狗正常,而且当时商家也没有说明该宠物有何种缺陷。
但购买之后不久,小狗突然发病,杨小姐将该宠物狗送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而医院表示该狗患有绝症已无法医治,8月29日这只小狗死亡。“宠物店没有向其说明狗的缺陷,存在欺骗行为。”杨小姐要求商家作出退款处理,但商家不认同小狗卖前就带病,称小狗是因环境变化、饮食等引发病情。
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杨小姐投诉到了大良消委会。到底责任该谁承担呢?大良消委会相关人员表示,当前宠物消费维权存在法律法规不全、维权意识薄弱、鉴定困难等主要问题,给宠物消费维权带来困惑。其中,宠物狗与导盲犬等特殊犬种不同,是否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且,活体宠物没有商标标识、没有说明书、没有三包服务等,市民在购买时随意性较大,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较低,大多数市民购买宠物不会签订买卖合同、索取相关的发票凭证等。更关键的是,国家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关管理规定,因此,当发生购买后宠物患病或病死等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往往无法出示有效发票、合同及足够证据,从而无法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消费者判断宠物狗是否在购买前就已患病存在困难。在狗类中传染性很大的犬瘟热、细小病毒、冠状病等疾病,都有7-20天的潜伏期,死亡率极高,相关鉴定只能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但即便相关部门能确认狗病死的原因,也未必能证明销售前就是病狗,加上处理过程非常麻烦,成本较高,实际操作上存在很大难度。
对此,大良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机构,别在街边流动商贩处购买。交易时要让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宠物健康检疫证明等,索要相关发票、宠物病历等消费凭证。若条件允许,可在买宠物前进行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可与经营者签订公平、合理的书面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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