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枪支想打野猪,害了自己(陈村公安供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梁晓茵、陈秋沌) 从网上学来制枪技术,并从网上购买各种材料自行组装枪支,日前暂住住在陈村镇弼教新村的一男子本想自制枪支在老家打打山猪,不料却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陈村民警掌握到线索,34岁的的湖南籍男子刘某有制造、贩卖枪支的重大嫌疑。民警紧密侦查后,发现刘某的落脚点。
8月22日早上,民警对陈村镇弼教新村某商住楼一房间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嫌疑人刘某,搜出大量用于制造枪支的图册和资料。随后,民警连夜赶赴湖南宜章县刘某家中进行搜查,搜出2把自制土枪、13件枪支管状配件、18根弹簧、1把手枪雏形、1瓶射钉弹、1瓶铁砂弹、一瓶火药、自制子弹6枚。
据了解,刘某老家位于山边,山上很多野猪不时到山下破坏农作物。2013年7月,刘某萌生制作猎枪打野猪的念头并很快付诸行动。刚开始,刘某对猎枪并不熟悉,于是浏览各类有关枪支的网站,学习各种枪支的构造、弹道情况。
此后,刘某陆陆续续从网上采买了制作气枪的必需品,从烟花厂买来火药,从五金店买来无缝管、钢筋、射钉弹,将钢筋打磨成撞针,将射钉弹制作底火,按照网上组装的图纸说明操作开始组装猎枪。2013年9月份,刘某制成第一把猎枪并在家乡试打,但以炸膛失败告终。
失败并没有让刘某放弃,他更加专心细致地继续研究和从网上购得一根精密无缝管,继续进行改良。不想新猎枪才初具雏形,还来不及“研制”成功,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警方提醒
很多人有一个法律误区,认为持枪玩玩,不算违法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都涉嫌犯罪。市民如储存枪支弹药,应立即上缴。对主动上缴者,公安机关不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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