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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村民四年不交租,法院依法收回地块



顺德法院依法为伦教三洲股份社收回一块63亩的违约集体农用土地,维护居民权益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昨日(8月13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为伦教三洲股份社收回一块63亩的违约集体农用土地。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三洲一位居民自2010年承包该土地至今,一直没有缴纳租金,拖欠承包金额近90万元。

  昨日上午,顺德区人民法院联合伦教公安分局、综治办、环运城管分局、三洲股份社等,对位于三洲大南东海围的63亩集体农用地进行收回处理。记者了解到,该地是三洲居委会居民高某向三洲股份社投包租赁的,双方在2010年2月签订了《农业承包合同》,以每年12万元的租金进行租赁。

  据三洲股份社一位负责人卢先生介绍,高某投包的土地主要用于晒香云纱所用,投包成功后,高某只缴交了一笔定金。随后,高某曾在投包的土地上进行香云纱制作,并且在土地上搭建了临时建筑,种植香蕉树等。但该地块只使用一段时间,其后甚少再晒香云纱。到了交租期限,高某没有如约交租,并且一拖就是4年。

  据悉,高某自承包该地块以来,一次租金都没有缴交过。三洲股份社多次向其催交租金,均被高某以各种理由逃避。随后,三洲股份社向法院提出诉讼,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洲股份社与高某于2013年1月1日解除了涉案集体农用土地的承包合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三洲股份社。

  顺德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判决生效,但高某并没有按要求执行。合同解除后,高某未按要求自行拆除原承包地上的临时建筑。据了解,三洲股份社成员曾与高某进行沟通,高某却不露面,而是让其家属进行阻挠。截止到目前,高某已经拖欠了三洲股份社的土地承包金近90万元。

  为维护集体的经济利益,三洲股份社于日前向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拆除该地块的临时建筑。昨日上午,顺德区人民法院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地块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三洲股份社工作人告诉记者,临时建筑依法拆除后,涉及的土地将尽快出租,以保障居民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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