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将被刑拘(陈村公安供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陈秋沌) 近日,两名男子饭后因涉嫌醉酒驾驶被陈村民警刑拘,两名男子将面临牢狱之灾。
4月20日15时20分,陈村民警在白陈路路段石洲警务工作站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粤A”牌照的小车飞速往平洲方向行驶。设卡民警示意停车并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罗某(男,40岁,河南人)身上传来浓烈的酒精气味。正当民警准备作进一步调查时,罗某欲逃离现场,被民警控制。通过抽血检查,发现罗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6.8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无独有偶,4月29日3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女装摩托车在石洲警务工作站30米前,突然踩刹车停下弃车逃跑。设卡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该名男子控制。经检查,发现男子彭某(27岁,湖北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彭某更竟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嫌疑人罗某、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
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醉酒驾驶,将按照《刑法》“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论处。一旦被查获,违法者面临将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警方对于酒后驾驶,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