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昨天(11月23日)上午,顺德法院第八审判庭。9点钟,法官开庭后,一对夫妻在听众席最后一排一角,手掌捂住大半个脸,表情凝重,彷佛一松手,就要失声痛哭。
他们的大儿子,22岁的小佩,坐在审判庭上,是第二被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昨天,小佩和其他两名被告张强(第一被告)、阿昆(第三被告)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案件是顺峰山抢劫案。
今年3月23日,下午6点,大良顺峰山公园太平塔附近,平时人不多,有一些锻炼身体的市民会经过。但张强、小佩、阿昆没有心思,他们和另两名同伙阿兵、阿溪(后二人均另案处理)合谋分工,带着3把匕首、绳子等工具,躲在一旁图谋抢劫。
阿昆在山路旁的凉亭放风,“猎物”途经此处时通知其它人员,张强则协助把风。每天这个时候,只要有空就会上山锻炼身体的刘德强像往常一样路过,但很快感到一把刀在背后,反抗一阵后,后腰被持刀的阿兵刺伤,小佩等人合力将刘拖入树林。正在这时,同样锻炼身体的林雪也在路过时被被制服,拖入树林捆绑起来,由张强等人看守。
抢得的赃物有:刘德强的一台诺基亚7100S移动电话、五张银行卡;林雪的一台中兴牌移动电话、一台三星直板移动电话。阿溪等人持刀迫使刘德强讲出银行卡的密码,张强把密码存在手机里,便和阿兵、阿溪一同下山取钱,小佩、阿昆等人持刀在山上继续看守二被害人。
尽管事前商量好“平分”所得,但张强从银行取了17000元后就独自离开,“我就取了17000,别人取了多少我不知道”,因为阿兵、阿溪吵架了,表示抢完这票后分开,他“感到害怕,也不想抢劫了”。而小佩、阿昆并不知道抢到了什么,只是在接到阿兵通知离开的电话后离开现场,事后在广州才各分得人民币1000元。
被告均逃离现场后,刘德强帮林雪松绑,林雪下山报案,并和保安员一同将男青年扶下山由救护车送院诊治,经鉴定,刘德强受轻伤。
在事件结束后,被告都回到各自老家,今年4月中下旬,张强、小佩、阿昆三名被告分别在重庆、义乌、云南被刑事拘留,5月20日,被逮捕。公诉方表示,事主刘德强被抢去五张信用卡,从中取得赃款人民币23700元,现金人民币900元、一台诺基亚7100S手机,背部被对方刺伤,伤及肺部。
法庭上,各被告人对被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对三被告人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第一被告张强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应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顺德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当天下午,小佩的父母就向事主赔付5000元,事主马上向法官写了一封求情信,为此,法官将二次开庭,出示新证据:收据和求情信。
■现场
审判结束后,小佩的父母终于忍不住掉下眼泪,小佩父亲说:“直到今天才知道孩子犯了什么事,把人弄伤了要赔人家也是道理,我们都是打工的,没什么钱,就算借钱我们也会赔给对方。”审判当天是他9个月来第一次见到孩子。
母亲很难过,俯身抽泣。她告诉记者,孩子今年才出来打工,之前一直没离开过父母身边,爸爸怕他没出过门没什么出息,就让他出来闯,结果出来不到一年就出事。“这孩子聪明,学东西很快,在家也很孝顺。”
记者了解到,顺德区第八审判庭是少年审判庭,由于第一被告张强在案发时尚未成年,因此在该庭开审。事主则向记者表示,希望顺峰山公园要加大治安力度。
□安琪 通讯员 喻景鹏 曹雨轩(编辑: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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