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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不合理业主拒交物管费被起诉



小区物业公司要加收物管费,业主因拒交成被告(图中小区与本案无关)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通讯员幸金球) 高端别墅区的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怎样才算合理?物业公司的涨价行为是否合法?早前,容桂某海景别墅高端楼盘因物业收费问题引发了50余件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近日,顺德区法院对以上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物业公司起诉称,原先该小区别墅的物业管理费用每套为65-120元/月,因收费过低,起诉的公司在接手管理后几近亏损。于是,在2012年,物业公司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将收费上调至每套120元-200元/月。然而调价方案一出,小区业主反映不一,有人支持有人反对。由于长时间协商未果,物业公司便将不同意调价的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标准。

  9月初,顺德法院接收到该案之后,承办该案的法官第一时间将应诉材料送达给各业主,并听取了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经了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价上涨,经营亏损,在2012年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但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就调价行为未能达成协议。

  业主方面认为,自己没有单独和物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调价也不合理,所以,拒绝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虽多次索要物业管理费,但均被业主拒绝。

  考虑到业主较多,法官在庭前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开庭当天,承办的法官耐心对双方进行劝导。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大部分欠费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意见,物业公司也当庭撤诉。

■法官释法

  针对该案,承办的法官表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也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价格确实过低,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协商。

  法官指,本案中,业主们虽没有直接和物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上也存在一定瑕疵,但物业公司自接管小区以来一直对小区进行管理,实际上履行了合同,业主应当如约支付相应的报酬;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的加价行为得到了2/3以上的业主允许,该加价行为并未违反法律。

  最后,法官提醒,从保护双方权益角度出发,业主应当和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对具体的物业服务内容进行相对明确的约定。否则,一旦发生争议时,不利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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