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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拿回扣,导游收入也有了保障



导游虽然少了回扣收入,但是收入会得到保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罗仲培)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新《旅游法》也将正式实施,毫无疑问,这保障了游客的利益,但对于联系着旅行社和游客的导游来说是福还是祸?针对这一问题,顺德城市网记者采访了顺德多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共同探讨新《旅游法》出台后顺德导游的生存状况。

没有回扣,导游少了1/4收入

  十月一日将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是众多旅游业内人士、想要出游的市民们热议的话题,新《旅游法》出台对旅游市场的净化有很大的好处,不仅对旅游行业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也促进了旅游市场新一轮的“洗牌”。

  游说游客购物、拿回扣这是导游业内人人都知道的“潜规则”,据顺德广之旅国际旅行社导游部经理陈文峰介绍,导游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带团补助、奖金和回扣四部分组成。而新《旅游法》规定,诱导强迫游客购物等行为将受到严惩,这也意味着切断了导游的灰色经济来源,“没有了回扣,导游等于少了1/4的收入。”陈文峰说。

  “压低价格是旅行社立足旅游市场有力的竞争手段,在其他的硬性指出不变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压低导游服务费用来保持竞争优势。”已有5年带团经验的李导游担心新《旅游法》的出台,导游收入会有所降低。对此,陈文峰表示,“现在不少导游们都处于观望期,如果收入难以保障,不排除会面临导游大批辞退的境况。”  

细化规定,保障导游收入

  根据新《旅游法》的规定,为保障导游的收入,旅行社必须与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等,从源头上保证了各类导游都有固定的收入渠道。
  对此,广东顺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部副经理朱文涛认为,《旅游法》的出台保障了导游人员的基本权益,避免了导游为了生存,强迫游客购物从而导致与游客发生冲突,甚至造成社会对导游不信任的负面影响。“对全面提升导游素质和社会地位,规范旅游市场从而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朱文涛表示。

  此外,记者从顺德旅游协会了解到,为了保障导游的收入,稳定顺德旅游市场,近段时间来顺德区旅游局联合顺德旅游协会,就统一规范导游收入问题进行了探讨,“会进一步细化规定导游服务费用,导游虽然少了回扣收入,但是我们会切实地保障导游总收入。”顺德区旅游协会会长周天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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