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杨媚) 藏獒咬死大连6岁女童,两只藏獒咬伤北京3名路人……近日,人被狗袭击的事件不断发生,再度引发民众对藏獒伤人事件的关注。
而家在大良的网友“网网吧”也抱怨说道,有一次在顺峰山公园看到有人牵着一只很大的狗,还不停的吠,吓得旁人都不敢经过。网友“小_小花”于是在城市网论坛上发了一个名为“‘三分狗患,七分人祸’,市区养狗市民该怎样防?”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难道是狗的错?
6岁女儿被咬死,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里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风花雪月惹不起”很愤怒的说道,“有什么天理,若是你家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看你还会不会体谅别人家里养狗!”“蘑菇伞”也觉得,这狗太可恨了,可怜那么小小的生命就没有了。
也有网友认为,狗的兽性是天生的,它自身并没有错。“鸿生+玄域”就叹息道,“唉,动物到了不该到的地方生存。它本身没有罪,是人为的祸害。”而“遗忘的角落”就肯定了养狗的好处,他觉得老人养狗可以有个伴,生活没那么沉闷,而且好多狗都是很有人性的。“香薰紫菜”也很赞同,他表示狗也是有好的,就像狗救主人,对主人不离不弃,这些事例也是很让人感动的。
主人为何不管?
狗不教,是不是主人之过呢?“神人主义”就表达了心中的想法,他认为狗的兽性本来就是动物天性,它一只狗什么不懂,有什么错,可主人会懂吧,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狗?有这样的想法的还有“白大省”,他表示自己不反对市区养狗,但请那些狗的主人要对自己养的狗负责,不能让自己的狗破坏环境,甚至伤害人。
而有些网友就对养狗的方式提出了建议,像“五个轮”就觉得,政府应该限制体形大,攻击性强的狗只的饲养,并加强治安管理。“缌【蓝翎”就表示,现在很多人都养狗,禁止肯定是禁止不了的,不过应该可以从饲养的品种、性格、体形等方面去限制一下。“奋斗小女子”也提议到,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而养狗的主人,也要看好自己的狗。
■知多D: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
家长应教育小朋友不要直视狗的眼睛,也不要在看见它们后挥动手臂赶狗或奔逃。如果遇到凶狗,千万别慌乱,正确的做法是先保持不动,眼睛看地面,千万别盯着狗的眼睛,等上几秒钟,然后慢慢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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