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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被遗弃的女婴怎样了?已恢复健康



当晚,女婴被好心人救起。


  3月10日20时许,有市民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某公园旁的垃圾堆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女婴,容桂派出所民警和120救护车到场后将婴儿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当天晚上,城网君也及时报道出稿《痛心!顺德一女婴被遗弃垃圾堆,父母请尽快出现!》,目前该弃婴的情况备受社会关注。

  据了解,经过新容奇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多日的治疗和悉心照顾,这名女婴的生命体征和各项指标都比较平稳,逐步恢复健康,拟在3月20日就能出院了。

  由于目前还没有找到孩子亲生父母,小家伙只能暂时被送往儿童福利院安置。希望女婴父母看到信息后,及时与警方联系,也请知情市民能及时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表示收养孩子。按照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想要收养弃婴的市民,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收养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未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另外,上述法律第八条还明确,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陈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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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顺德一女婴被遗弃垃圾堆,父母请尽快出现!

怎么收养弃婴?需要符合这些收养条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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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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