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两名占道经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立案调查
开着一辆小货车停在马路上,打开车厢就开始卖水果,看起来好像方便了民众,但这种占道经营的行为,将会受到惩罚。近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在乐从镇荷岳路荷村花坛路段检查发现,当事人徐某开、徐某勋分别使用两辆轻型普通货车占用上述路段车道摆卖水果,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水果。
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两辆轻型普通货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8月1日,却发现当事人徐某开、徐某勋在未经批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这两辆轻型普通货车驶离登记保存地点,涉嫌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扣财物,乐从环运分局立即将案件相关情况报送至乐从公安分局。
乐从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马上组织开展抓捕行动。8月3日晚上抓获嫌疑人徐某勋并找回一辆涉案车辆,8月6日下午抓获嫌疑人徐某开,同时找回另一辆涉案车辆。
经审查,两名当事人对擅自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扣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乐从分局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处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下一步乐从环运分局将继续对这两名当事人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水果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袁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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