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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这些单位,成佛山“创文”先进典型



创文工作宣传栏随处可见


  近日,顺德城市网获悉,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顺德龙江镇、乐从镇、杏坛镇、陈村镇庄头村、龙江镇官田村被评为佛山市文明村镇,伦教街道办事处、勒流街道办事处等27个单位被评为佛山文明单位。

  近两年来,佛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全国一流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自2015年2月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将“创文”摆在事关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更加突出位置。2017年11月,中国文明网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以及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名单显示,佛山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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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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