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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协议慎签!“手机优惠”不会轻易送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利荣聪) 近日,大良一市民参与了购机送机的“优惠”活动,却不慎陷入“退机难”局面。由于该名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2年的捆绑消费协议且已生效,尽管大良消委分会介入协商,但仍然不能提前终止协议,撤销手机号码。

  原来,上述市民此前在某店铺购买手机时商家表示可以赠送另外一台手机,但需开通一个手机号码,而且两年内不能销号,若使用一个月后停止使用则不会产生费用。为此,该市民接受开通手机号的做法,签订某运营商的开卡协议。

  不过,后来,上述市民停止使用手机号后,但收到了运营商催缴欠费的通知,于是市民向商家反映问题,表示愿意退回赠送的手机,希望撤销欠费和号码。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接诉后,大良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商家表示市民所说基本属实,但拒绝承认说过类似“若使用一个月后停止使用则不会产生费用”的承诺,并声称协议上已说明清楚,赠送的手机为运营商的捆绑机,两年内不得销号,故不能答应市民的要求。

  市民表示当时没有仔细看清协议条款,且没有关于商家说过停止使用则不产生费用的相关记录,而市民亦与运营商沟通过,对方表示由于已签订协议,不能随便销号需按照协议来操作。对此,大良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指出,由于协议已生效且无其他相关证明,所以上述双方未能协商成功。

  事实上,上述的消费纠纷完全可以避免,为此,大良消委会特别为广大消费者献上5个小tips,帮助市民解决类似情况:

  一、面对有附带条件的赠品,消费者应多了解使用规则,分析商家的宣传手法,辨别清楚究竟是赠品还是捆绑销售,避免掉下消费陷阱;

  二、对于需要签字的协议,消费者应仔细查看相关条款,特别是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内容,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应要求商家予以说明;

  三、协议中未提及商家反映的情况,应马上与商家沟通并要求指出或注明,若商家拒绝添加条款,消费者应衡量是否继续交易,避免纠纷的出现;

  四、商家的经营手段多种多样,若出现上述有三方介入的协议,消费者最好亦与第三方沟通清楚协议内容,避免商家故意隐瞒信息的情况;

  五、保存好相关交易凭据,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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