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专题讲座回馈医务工作者无私的付出。
新冠疫情以来,医护人员就奋战在一线,他们当中有的是从其他岗位抽调而来,有的是从休假途中返回,有的放弃了回乡探亲,甚至有的刚刚回到家,还没有放下行李又折返而来。疫霾渐散,这场战役正在走向胜利,为回馈医务工作者无私的付出,日前,“隆安开讲”携手佛山市顺德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抗疫情,云法律”医护人员线上专场讲座第一场。
本次课程《疫情下医患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的主讲嘉宾为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严健渝律师。为回馈医务工作者无私的付出,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医疗及健康事业部还主策了为医务工作者长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服务活动,医务工作者可以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入群进行免费咨询。
课程中,严律师首先提到,不同的情形,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不同,这是因为医患的法律关系不同,决定了权利义务不尽相同。
医患法律关系有以下三种类型:新冠肺炎,属于乙类按甲类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下,医患双方属于强制诊疗法律关系。医疗机构可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可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此外,被列为强制诊疗法律关系的还有存在精神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吸毒、酗酒情况的患者。
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是医患法律关系当中最常见的一种,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强制缔约义务、技术局限性,是一种过程合同,而非结果合同,是一种风险可控的合同。发生不良后果时,医疗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方只能择一主张。而侵权责任主要根据:诊疗行为、损害后果、行为过失、过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大要素进行判定。并就医疗合同人身权免责无效原则、医疗合同中格式条款解释原则进行了详解。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即构成无因管理。例如:遇到路人倒地不省人事,情况危急,果断上前施救等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属于无因管理关系。也讲述了医院最常见的无因管理情形,如患者治愈后不办理出院、长期占据床位的处理办法。
严律师讲解了《侵权责任法》关于“知情告知”的法律条文,医务人员诊疗时如何做好“知情告知”,并以典型案例向医务人员提供了患者拒绝签名时的应对策略。严律师为医务工作者详解了医务人员目前权利保障的法律规定。同时,就近段时间北京首次立法保障医院安全的举措,作出了解析。(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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