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辖区各企业亦陆续开展复工复产。为了帮助企业依法有序安全复工,普法君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栏”,搜集推送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政策法律指引。同时,邀请“顺德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的公益律师围绕广大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和法律解读。
本解读由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的志愿律师根据其对法律的了解和实践作出,仅供企业了解资讯所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需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2月6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2月5日,佛山市政府正式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
2月7日,顺德区委办公室、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顺德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战疫情,保发展”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顺二十条》融合了中央、省、市有关扶持政策要求,从为企业降低成本,协助解决企业困难;强化优惠,落实多项税收暖企举措;强化扶持、发挥金融助力经济重要作用;加大补贴,助力相关行业渡难关以及凝聚力量,缓解受影响企业压力五大方面共二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战疫情,保发展”。其中五条涉及到金融政策方面的规定,可见顺德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关注,也说明了中小企业在顺德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本文通过分析《措施》中关于金融政策的规定,以正确理解这些金融政策。
一、发挥政策性机构先锋作用
区国资企业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存量项目续保续贷、转贷、增信等给予担保费扶持,由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制定。
本条措施旨在切实降低担保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全部在担保企业和新增担保企业得到担保费优惠。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2月9日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担保费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具体来说,顺高投提供融资担保贷款业务的顺德区中小微企业,如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减免或缓交在疫情防控期间所产生的担保费。其中,区内涉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和疫情防护用品生产的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50%执行,即按1%收取担保费,其他新增融资担保贷款的区内中小微企业免除两个月的担保费。存量融资担保续保的区内中小微企业,暂缓缴交担保费的50%,暂缓部分在2020年第4季度收取。
二、加大区政策性金融产品扶持力度
加大对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融资扶持,增加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基金等区政策性金融产品规模至5亿元;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转贷期限延长一倍,费用减半收取。本条增加区政策性金融产品规模至5亿元,旨在降低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为企业“输血”“造血”。
2月10日,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实施细则》,对属于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优化风险补偿金业务。其中,单个企业列入风险补偿金支持的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合作金融机构应结合市场因素给予企业优惠利率,并且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增加企业贷款成本。
2月11日,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实施细则》。具体来说,融资专项资金是指为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除外)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其中优先扶持区内的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期限由不超过10 个工作日(含),延长至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含);融资专项资金的资金使用费率由每个自然日万分之一点五降至万分之零点七五(0.075‰),且不得就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
三、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鼓励区内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结合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本条旨在确保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疫情冲击,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各银行机构应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企业首贷培植、无还本续贷、展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不需要企业筹资周转,方可切中企业融资的‘痛点’。
四、强化保障性金融服务
开展“百家金融机构对接万家民营企业”活动,组建百名金融顾问团,通过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尽快出台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险种;对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通过开展的“百家金融机构对接万家民营企业”活动,区内各金融机构可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按可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及实际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而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保险行业,我区保险行业应主动开发新产品,发挥社会兜底作用,积极为出险理赔客户提供理赔服务,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比如北京市出台措施,对于全市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免费延长保险期限90天,且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
而海南银保监局则引领辖内保险业首创推出“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帮助企业消除复工复产的后顾之忧,也为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以及各类生活物资的供应提供了更多保障。
五、保障重点企业流动性资金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流动性资金的支持,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科技型、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本条中的“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可理解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试剂盒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以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相关设备制造企业。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保障生产企业的流动性资金,可保证企业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能够第一时间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适当贷款展期,做好续贷服务。若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存量贷款按期还款困难,可依据上述政策要求积极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展期、续贷等事宜。若企业遭遇金融机构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应注意搜集保留涉嫌抽贷的有关证据和材料,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此次疫情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之所以引起区政府极大的重视,究其原因在于中小企业在我区经济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我区中小企业数量多,种类多,涉及到各行各业,为社会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且中小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本身的存在就创造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刺激消费,拉动我区经济增长。此次疫情,区政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广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验区,整合区、镇两级财政和凝聚社会力量支持不少于6亿元,并配套专项产业扶持基金,着力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各中小微企业应注意搜集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困难以及导致资金紧张的相关证据,及时与政府、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利用区政府陆续出台的对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扶持政策,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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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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