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教育 > 教育资讯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没被录取的同学注意!中考补录征集志愿7月21-22日进行

 

温馨提示


佛山市2022年中考第二批录取已经结束,现进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阶段,补录结束后将转入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全市在7月21日至22日组织考生征集志愿,7月23日进行普通高中补录。有意向入读普通高中,但尚未有录取去向且满足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敬请把握入读普通高中机会。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结合实际有梯度合理填报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已被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二次录取。学籍部门按照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录取名册建档。


1、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普通高中


面向区内补录,最低控制线按区设定的分数线执行。


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全市补录,普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0分,艺术、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430分和300分。


上述分数线均为投档总分,即为中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补录招生计划


公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计划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普通高中未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计划(含录取注销)的,由各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市招生办在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依据缺额计划安排补录计划并予以公布。


考生可访问“佛山招考”微信公众号或佛山招考网进行查阅(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同佛山招考网),面向全市符合征集志愿条件考生统一征集志愿。


微信图片_20220721103717.jpg


3、征集志愿条件


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且第三批录取开始前尚未被录取,总分(含加分)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是考生参与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已被录取考生(含逾期未注册报到、放弃注册报到资格等)不得参加征集志愿,不允许更改录取学校。考生征集志愿之前,应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


4、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在7月21日上午10:00至7月22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征集志愿。根据考生类型可填报多所学校。考生上网征集志愿前,应仔细查阅佛山招考网发布的补录招生计划等信息,按征集志愿学校代码填报。民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通常高于公办普通高中,相关收费标准可咨询招生学校。


考生填报页面的“志愿提交”按钮可对志愿数据进行保存,并允许继续更改;当考生志愿不再修改时,务必点击“志愿确认”,志愿一经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考生(家长)最晚于7月22日下午16:00前要对网上志愿点击“志愿确认”提交,并对征集志愿的准确性负责,未经考生“志愿确认”的征集志愿无效(自动作废)。征集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考生(家长)应主动向学校报告是否参与征集志愿,各学校对不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需做好记录备查。


微信图片_20220721103720.jpg


5、补录计划


7月23日组织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阅档录取。市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考试成绩等,从高分至低分投档,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总分(或合成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补录结果预计7月24日更新,考生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5月份所填报志愿,继续参加第三批学校招生录取。


编辑:陈惠玲

来源: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顺德家长请注意!即日起可参与民办学校补报名→
下一篇:顺德377人上榜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