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教育 > 教育资讯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线上巡查,广东严厉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

近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线上巡查专项行动,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加大对线上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内容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整治违反《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举办的线上培训问题。


1 - 副本.jpg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要求,重点针对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学校举办的网校,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弹窗广告等信息入口,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巡查违规超时培训行为,尤其是寒假第一周及春季开学前一周期间,违规占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假期组织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行为;清理隐形变相广告、软文,坚决打击通过拼团、链接推送等方式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提供“中介”服务等变相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专项任务的七大重点内容


严禁无证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下、线上)必须通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确保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机构(含各类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综合网站平台等机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含线下、线上)。对未取得培训资质的无证机构、网课平台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暂停更新、关闭下架等措施。


严禁有证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紧盯完成“备改审”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强线上监管,第一时间阻断直播,严防有证机构通过“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或者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等方式组织违规培训。


加大对第三方网站平台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等信息入口和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的巡查力度,防范网站平台以各种名义为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平台网站、应用程序引流。


清理学科类及变相学科类培训广告


排查学生家长使用集中的生活服务类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各页面、频道、板块中广告位、推荐位、用户评论互动环节存在的学科类培训广告、高端家政(住家教师)及变相广告、软文;督促平台加强对广告位和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及时予以处理。


严防网站平台为违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对可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技术的网站平台,加大巡查巡检力度,严防网站平台成为各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法外之地”。


坚决打击利用网络撮合违规学科类培训


严查中介组织或个人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论坛贴吧等平台,撮合相关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自由职业者与家长开展“一对一辅导”、拼课、攒班等违规培训活动。


严格规范管理学校举办的网校


规范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幼儿园儿童)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的网校,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于为本校学生提供自主学习资源的,要加强管理。对于加重学生假期负担和经济负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要予以纠正。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整治清理。


《方案》提出,各地要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学科类线上培训。1月25日前,全面做好部署动员;1月25日至2月20日,全面排查、监测线上培训机构及各类网站平台、工具,发现问题,实时处理。重点巡查拼团、小程序、地下链接等易发生违规行为的环节和场景,坚决打击变相违规行为。2022年2月25日前,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长效规范。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各地、各单位继续按照《方案》七项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和监管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要深入部署推进,建立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巡查与重点监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要加强部门协同,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处置进展,强化联合监管执法;要压实平台主责,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容审核力量;要加大处置力度,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公众账号,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和网站平台,约谈一批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的负责人;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巡查工作阶段性成果,带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编辑:刘盈

来源:广东教育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补充事项通告
下一篇:“校园有晴天”,22所学校已收到修缮材料的捐赠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