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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须”“三不要”,家长请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校外培训风险防范提示》。在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防范风险,做到“四必须”“三不要”!


  ■“四必须”


  一、必须选择正规机构


  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


  二、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三、必须认真阅读合同


  务必要求签署合同,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审阅确认。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


  一、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每科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机构超期收费,请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


  三、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


  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编辑:刘盈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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