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监管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11月2日,大良市监所继续开展“湿米粉统一查”行动。
监管人员重点对辖区市场、“钱大妈”等食用农产品直营店开展检查,一是检查湿米粉类食品经营者的许可情况,要求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散装食品销售)才能销售湿米粉类的食品。二是检查在售湿米粉的质量,要求经营者要做好进货查验工作,不得销售过期、感官异常的湿米粉。三是检查在售湿米粉的来源,要求经营者履行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索取并留存湿米粉产品的进货商证照、检验合格报告、进货凭证。四是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产品的保质期限和贮存条件进行销售,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感官异常的湿米粉类食品。行动共检查市场16家,湿米粉类食品销售档27家。(楚仪 通讯员冯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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