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街道妇联举办“让家庭生活更幸福——新婚姻法焦点解读”讲座
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对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如何解决,妇女朋友们都知道吗?
今日(3月13日)上午,大良街道妇联举办“让家庭生活更幸福——新婚姻法焦点解读”讲座,为辖区妇女干部带来了满满的干货。
当日,佛山科技学院思政部副主任、教授杜环欢通过案例,对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读。大良街道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陈少桃,大良街道妇联执委、街道妇联全体工作人员,各社区(村)妇联干部、居民小组长、调解员,以及各相关单位妇委会妇女干部等来到现场听课。
专家通过案例,对新婚姻法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别约为129万件、134万件和13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及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小王(化名)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小王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夫妻两人一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妻子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大良古鉴村妇联主席王丽青也曾遇到类似案例。本村村民与一外市女孩结婚,双方均为二婚,婚后二人育有一个孩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女方以夫妻共同生活十几年为由,索求财产分配,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武装头脑,我们基层工作人员才能在工作中给予群众更专业法律指导。”
大良街道妇联副主席蔡毅文表示,工作中经常接到妇女朋友的求助,都是涉及房子、孩子、老子和票子等问题,此次邀请专家授课,通过案例讲解法律知识,希望让更多妇女干部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钟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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