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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前检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12月26日,大良市监分局开展房地产开发商节前广告检查工作。


  元旦及春节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2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良分局常务副局长董洁敏带队开展房地产开发商节前广告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走访了大良两家在售楼盘,按照《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对各房地产企业近期发布或拟将发布的广告文案等资料进行了认真查对。

  检查期间,针对各地房地产类广告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董常务副局长向企业人员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广告主要认清责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是广告策划发布前要尽职把关。在广告发布前要认真审阅广告内容,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广告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

  下阶段,大良市监分局将继续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情况进行跟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日常广告监测工作的开展,对违法发布行为依法查处,以促进辖区内房地产广告发布更趋规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韦人方 通讯员/黄慧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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