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群众反映,道教村内某农庄长期违法占地进行经营,不但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及群众出行,也侵占了城市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12月6日,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推进拆除行动,出动10人次、3台施工车、1台推土机,拆除2个棚屋及周边硬底化地面共100平方米。近期,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积极巡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乐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效遏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拆除前。
拆除后。
12月5日,执法办巡查过程中发现劳村村内一乱搭建厂房现场存在起火痕迹,经核查,该厂房占用农用地搭建,已搭建基本框架,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搭建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起火。执法办立即联系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处理,讲解违建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相关事项,并要求拆除整改,当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为进一步打造美丽村庄、美丽家园,乐从镇执法队伍将持续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请各位群众以案为例,谨记违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及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必须自觉抵制违建,否则得不偿失。
■法律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编辑:贞华
来源: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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