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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乐从不配合检查,强行驾车冲卡被罚!


  疫情当前,人人有责!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凶猛且呈上升趋势,为最大力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乐从各村(社区)、住宅小区都对进入人员进行专项体温检测、身份登记。但却有人不理解、不配合,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2月1日,方某驾驶汽车来到乐从镇大闸村的体温测量点时,工作人员示意方某停车配合检查。但方某测量完体温后,拒绝出示个人证件,并突然加速驾车强行离开,危害到当时正在车旁进行检查的两名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据方某称,当晚配合完村居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觉得又要出示证件,太过繁琐,于是一时冲动踩了一脚油门离开了,也没顾及到小车旁边还有人站在那里。


  2月2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方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关于配合做好乐从镇各防疫联合检查站点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上级工作部署,镇防控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正全力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细做实防控措施,加大力度落实“输入型”疫情防控。目前已在佛山一环(广明)高速乐从镇辖区出口、镇内主干道路、各村居出入口设置防疫检查卡哨、站点。在乐从或到乐从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司乘人员:遇前方有防疫检查卡哨、站点,应提前减速慢行,准备好驾驶证、身份证,根据执勤人员指示,停车、熄火、开窗配合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防疫检查工作。


  二、非机动车、行人:遇防疫检查卡哨、站点执勤人员示意,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配合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防疫检查工作。


  三、不能采取围堵、谩骂、拒绝、攻击等手段阻挠工作人员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防疫工作需要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努力筑牢防火墙,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乐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若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将受到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素材来源:公安主持人、乐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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