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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行拘十日!诽谤他人贴大字报造罚


  顺德城市网消息 为了达到打击他人的目的,大肆张贴大字报进行诋毁。日前, 顺德乐从一男子因为涉嫌诽谤被警方行政拘留。

  4月13日晚,乐从镇某村委主任到乐从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村内多个人流密集地方张贴诽谤他本人的大字报,在村内造成不良影响,大字 报的落款是一个叫“看不过眼的村民”的人。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搜集线索,很快发现男子陈X纯(36岁,小学文化)有重大作 案嫌疑。4月14日14时许,民警将陈X纯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原来,4月13日16时许,陈X纯自己捏造事实,将编写的9幅700余字诋毁报案人的大字报在乐从镇某村的幼儿园、村委会等多个人流密集区域大肆张贴,以达到打击该村现任村委会主任的目的。

  经审查,陈X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已构成诽谤。 目前,违法人员陈X纯已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聂鹏 通讯员 罗利鹏 (编辑:Jo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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