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9月1日,顺德城市网《饲料厂排放恶臭,周边村民苦不堪言》一文报道了佛山市顺德区旺海饲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勒流旺海饲料厂)废气扰民事件。日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对该厂做出依法抽样监测,监测结果仍未达标,随后相关部门对旺海饲料实业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予以立案处罚,责令该厂限期整改,另外罚款3万元。
据了解,该饲料厂成立于1999年,该厂之前由于使用了大蒜素、鱼骨粉等材料作为饲料的制作原材料,加剧了臭气的排放,加上夏季,风会把臭气吹散开发,影响附近空气质量,严重影响厂区附近区民的生活。从2008年起,这个厂一直是附近村民投诉的“焦点”企业,经过多次整改后,仍然未达相关排放标。
9月16日,我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就勒流旺海饲料厂废气检测不达标事件进行了相关的判决,依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开具了行政处罚书,要求该厂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治理任务,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经达到监测部门的环保要求。
据悉,在限改期满后,相关执法部门还将会再次到场抽样废气检测,如再不达标,将向区政府申请限期治理;期满后如再不达标将向区政府申请关停。
□梁雯雯 通讯员 严钰敏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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